陕西科技大学考试违纪作弊处理细则
一、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违反考场纪律处理,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1.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者;
2.拒绝监考老师查验证件者;
3.不按规定就坐或不服从监考老师安排者;
4.不经监考老师同意互借文具者;
5.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或故意拖延时间,不肯交卷者;
6.交卷后不立即离开考场,在考场内或走廊内喧哗者;
7.其它形式违反考场纪律者;
二、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考试作弊处理,其考试成绩为无效,不得参加其课程正常补考,不授予学士学位,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1.在考试期间,左顾右盼,偷看他人答卷者;
2.夹带或用有文字的纸张作草稿纸者;
3.翻阅书籍、资料、笔记本者(开卷考试规定的物品除外)
4.开考后座位周围有禁带物品(如书籍、笔记、纸张等)者;
有以上行为者给予警告处分
5.传递答案或有关相关内容纸条者;
6.在评卷中被认定为雷同试卷者;
7.擅自将试卷带出考场者;
8.手机带进考场并未关电源者;
有以上行为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其他形式作弊者,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四、有以下严重作弊行为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1.第二次作弊者;
2.其他人参加考试或由其他人代替考试者;
3.使用手机,隐形耳机等通讯器材和带有存储及接受功能的电子工具作弊者;
4.组织作弊者。
资讯来源说明:本文章来自网络收集,如侵犯了你的权益,请联系QQ:850873385进行删除。
Copyright © 2014-2018 500d.me.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