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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槽前需要做的几件事

来源:五百丁 作者:五百丁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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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信交了几个月了,公司领导就是不批准离职,就这么一直拖着。”辞职时,很多人都遇到过这种情况。那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即可辞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知,试用期满后,劳动者在30日预告期过后,即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无需经用人单位批准。


不辞而别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职工自离,不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会被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辞职通知书要送达公司


辞职通知书一定要送达公司,并保留相应的证据。如果职工将辞职通知交给公司,但公司未签收,发生争议时,公司会反过来说职工未通知即擅自离职,属旷工行为,这样将对职工非常不利。


如果公司不签收,建议使用EMS方式快递辞职通知书,并在EMS详情单上注明所寄文件为“解除合同通知书”或“辞职通知书”,即使公司拒签EMS,亦可凭邮政局的退件凭条证明已经履行通知义务。


最后,在离职前,应按照用人单位要求进行工作交接、返还公司所有的财物,以免不必要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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