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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法考试经验分享—致我的“非法”考友们

来源:投稿 作者:吕源堃

大家好,从我这个标题,大家应该也可以看出这是一篇主要写给“非法”(非法律专业)考友的考后心得,当然也欢迎法本的考友从专业角度多批评指教。

 

 

2016司法考试经验.jpg

 

首先简要介绍下我的考试情况吧:我是今年9月第一次参加司法考试的,选择的是报读机构的网课备考,准备的时间为七月到九月(其中因为准备保研以及各种变故实际上只有一个半月左右的有效时间),最后通过的总分为418(卷一101,卷二96,卷三98,卷四123)。作为一个“非法”考生,我对这个结果算是非常惊喜(吓)了,从没想到会以这样的分数通过。

 

这就好像一直练习开俯冲轰炸机低空飘过的飞行员,被拉去开高空预警机一样。因此才敢厚着脸皮来分享一些自己的侥幸心得。既然是厚着脸皮,那我在正文前首先抛出两个比较雷人的观点吧,这也能解释我当初为什么敢做出报考的决定。

 

一、“非法”考生(此处不是学生!)绝不比法本考生更难通过司考

 

为什么我敢这么说呢?首先非法本考生在构成上,多是其本身专业的学霸,学有余力才敢在本专业之外揽私活。其次非法本考生在动机上,多出于自身兴趣或是复合发展需要,相比法本几乎没有选择的报考,非法本考生可以说都是主动“找虐”的考生,投入的精力和热情更多。

 

最后,非法本考生的最大优势是:心态。

 

从一开始非法本考生就易于将自己置于弱者地位,对出题人,题目和法条缺少质疑和杂念,对老师和同学的优点和信息易于接收,对考试的结果没有现实紧迫的就业压力。这点在现行考试重视法条和记忆性知识考察背景下尤为重要。

 

二、司法考试的难度并不比许多其它专业的重要考试高很多

 

作为一个会计学生,我就以注册会计师作为对比。司法考试的难度在于考点多而杂,且四张卷要求一次通过不能分拆,而注册会计师可以逐科分解备考。但从评分上而言,两者的六成通过的含义完全不同。

 

注会要求单科均能通过,而司考要求的是总分通过。换言之,注会是不容忍短板的,而司考是有放弃的艺术的。这也符合法律行业执业现实,律师特别是名律师,都是会有自己的专长部门法。

 

今年网上关于司考成绩的巨大争议,也部分来自这种评分标准:单科甚至多科畸低,完全可能通过司考。但注会六门之中一旦存在短板,就会卡在同一个地方出不了坑。

 

准备篇——整体(最近被问的几个问题汇总)

 

关于时间:我个人的推荐是45~90天的有效准备时长,这个时长也是我从身边考友了解的情况,低于这个天数的也是有的。如果不解释有效时长的定义,许多人估计都会觉得这个时间太短。

 

有效时长我定义为单日可以使用10小时以上备考,且限于用于上课、习题、模考、阅读讲义和整理笔记的时间。在有效时长之外就不需要学习这种观念是不对的。

 

在此之外我还有前期的阅读法本专业教材(民法刑法建议这样)以及收看法制节目的习惯,这些对于法律思维和卷四理论写作水平的提高是很重要的,毕竟非法本缺少的,不只是三年的法律教育,更是被法律环绕的环境。

 

非法本在生活中,往往连能用法律思维进行对话的人都不易找到。相反的,一天只学了四五小时就玩,认为自己又多准备了一天的这种计算,我也是不认同的。

 

关于教辅:官方教材“三大本”没例题,没讲解,没图表,无论从重量、内容、字体,都堪称“用户不友好”教辅的典范,有种论文叙述的感觉。当然,前提是使用它作为教辅。

 

我个人在备考中是没有使用的,如果真的要用,我认为可以作为类似字典的工具书,毕竟在极少数存疑处,官方还是最有解释权的。教辅方面,我使用的是某机构的专题讲座系列。

 

我的教辅和报班都是同一家机构的,也只考了一次,没有对比没法评论,就都略去机构名字避免广告嫌疑(我也没广告费哈哈)。总的来说不能少的包括:教材讲义(讲义强烈建议和上课配套,但遇到大神级也可以单用里面的归纳或表格)、真题集、重点/新增法条集(可以只选有需要的部门法作工具书,但记忆时不要走火入魔,要牢记前三卷考的是选择题,不是默写题)。

 

还有补充一点,好的教辅各部门法各专题是会注明往年大概分值的哦,看书时切忌平均使力主次不分,得到试卷不同地方的“1分”需要的时间可是大大不同的要懂得舍弃。

 

关于报班:非法本考友我个人建议还是要报班的,虽说市面上报班一般不便宜,我自己是选择了相对便宜时间灵活的网课。为啥不用淘宝呢?因为淘宝一门一门买确实便宜,但是内容有没随新法更新不一定有保障,更重要的原因是,没有售后!非法本缺少的,其实是交流、答疑的学习环境,法本的同学复习中遇到问题,有大把的同学和老师可以问,而非法本往往只能靠报班获得这种机会。

 

即使是网授,如今的答疑速度和质量也是做的不错的,只是许多人交了钱又不问罢了。当然对于注意力不集中上网需要剁手的类型,长时间看网课的确不现实而危险需要面授,更加极端的,还可以考虑封闭式包住宿的集训。

 

市面上比较常见的机构嘛,有万国、众合、三校、指南针、独角兽等等,有意可以自己挑选。

 

关于做题:司法考试有这么个特点叫重点恒重,新法必考。后半段可以通过专门的新增法条、考点教辅来补,而前半段要求考生复习时必须牢记真题为王,质重于量,要多总结不要浪费好题。市面上习题质量参差不齐,司法部的试卷每年考后异议区尚且各种申诉存在错题,更不要说山寨了。

 

其次,部分部门法的法条出现过重大变化,导致题目结构和答案出现了较大改变,所以做题也不要一口气做到十年之前,五年足矣。法律不是永恒的,是有时效的人为存在,太过久远对应试就没有参考价值了。

 

最后,买时记得顺手翻一翻答案有没修订,这点很重要!好的真题集一定注明了司法部的错漏以及法条修订带来的后续更改。

 

一道题在不同版本的法条下会有不同答案,练习时习惯了过去错误的版本,就很难考试时改回来了。新增法条考点以及答案订正的时效性,决定了买教辅不是越早越好的,因此我才不推荐过早备考。

 

至于报班的同学,机构平时一般是会有相应的小测和模考的,模考题最好攒到考前做哦。一是掐时间找感觉(考试时间是绰绰有余的),

二来是给自己严格评分寻找最后一周需要加固的扣分考点。

 

我的两份模考前三卷都是290+的分数(卷四主观题自己评不了分),和考试的295持平(不过正式考前两天都在医院所以本来对分数都没什么期望的),可见模考命题是特别用心的,对于难度的还原和实力的摸底都还是比较科学的。

 

准备篇——分卷(各卷和部门法介绍)

 

卷一:理论法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宪法、法制史、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三国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经济法

 

卷一在我的理解中,就是典型的小法大杂烩,每一部分的分值都不大容易被忽视。司法考试中有得五大法(民法、刑法、民诉、刑诉、行政)得司考的说法,但实际上卷一才是性价比最高的刷分主战场。

 

我的卷一按照师兄的评论是考低了,这也和我在准备中过于倚重五大法有关。还好凭借长期对于历史、国际关系和商科的兴趣,在三国法、经济法、法制史方面概念上手较快,个人弱点在于宪法。

 

卷一考察基本以法条记忆为主,适合在考前冲刺阶段进行短时记忆,当然一轮复习时基本概念的厘清也是不能跳过的。

 

卷二:刑事和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

 

卷二是我复习中最“痛并快乐着”的部分,在模考阶段卷二基本在80分附近。之所以说快乐,主要是因为刑法的题目,经常给人一种哭笑不得的感觉,网上司考的神题基本都在这,比如今年的“女朋友和母亲先救谁”。

 

顺便一提,这道题个人能够接受的,是韩友谊老师的“有罪无罚”的处理,不能接受官方答案的考友可以去看看。之所以痛苦,是因为其一,刑法本身理论流派众多讲课观点容易不同,有时需要去揣测命题人的学术观点,当时还记了张教授的“几个例外”(也看了张明楷教授的文章,当然这个不同于ACCA考官文章不是必须功课)。

 

但是!不要被吓到钻牛角尖,毕竟司考是国家法定考试,有争议的分值最多两三分。刑法的关键,我认为是将总则与分则联系起来,去理解法条背后的立法用意和逻辑而非孤立死记。

 

例如分则中过失致人死亡罪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情节较轻则是三年以下。为什么分界是三年呢?因为总则中使用缓刑要求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情节较轻被告虽然夺人性命,但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小,没有必须监狱内执行必要。立法者为避免滥刑设置了这么个衔接,所以才会常见“判三缓四”,“判二缓三”。

 

其二,是细杂乱的行政法,尽管有家庭熏陶概念上手较快,但确实是不容易像民刑那样理出框架。行政法学习的关键,在于对比记忆:一是行政许可、处罚、强制措施、强制执行的对比,二是行政复议、诉讼的对比。

 

仅这两项做成表格记忆,几乎能够覆盖行政法的一半分值。刑诉法记忆内容多,但总体连贯,后期只要顺着正常的办案顺序脑海中走一圈程序,便可整理出思路。

 

比如记忆管辖时,老师就讲了法制史上轰动的贵阳“小河案”,从此管辖权异议和级别管辖就没忘过。此外近年刑诉司法解释的重点死刑复核、非法证据排除和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也在分值中有较大体现。

 

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

 

卷三中,商法和卷一经济法一样,以法条记忆为主,而且由于公司法的修订,商法记忆的难度被大大降低了(法条中原来的各种数字限制基本都取消了)。

 

而民法方面理论较为统一,重视案例考察和活用理论。可以说,理论水平在民刑实体法学习中都远比记忆要重要。最典型如常见的一物多卖,为什么一物多卖多份买卖合同均有效呢?

 

从理论看这就涉及最基本的物权和债权的区别。合同有效对标的物的要求是非禁止流通物,一物多卖并不影响可流通的属性。虽然物品只能卖给一个人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但这不排斥多个合同债权存在。

 

而从立法目的看,一方面这体现了保护交易和意思自治,另一方面这也是对买方的保护,如果是合同无效赔偿只能是缔约过失责任,而有效则是违约损害责任,后者一般更有利于保护。在这个基本型上,加上一般动产/特殊动产/不动产,登记/交付/支付的条件,就可以出一道实战难度的题目。

 

至于民诉法,值得一提的是民诉法一共284条,而2015年民诉司法解释有552条,可见这个司法解释的分量,几乎可以说民诉司法解释是民诉迟到的使用说明书。

 

这部司法解释在2015年考试中已有体现,在2016年相信还有很多考察空间,这里要讲的是怎么用这类新法。新法必考,指的是实质性修改补充的新法。

 

552条中,许多是对过去条文的文字完善,位置挪动,还有许多是对此前零散司法解释的吸收整理,这些都不是实质性修改。去掉这些,实际上可考的量不会太大不必有复习的心理压力,这项筛选当时也是机构完成群发给学员的。

 

最后要提醒的是!三大诉讼法是有易混点的,一定要对比记忆!最常用的例子,莫过于三大诉讼法中“近亲属”这个词的范围是不同的,这都是要小心的。

 

卷四:简析题、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组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卷四最喜闻乐见的,就是第一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站对立场好好背书提高理论(默写)水平,20分几乎就是送的。而其后的题目,基本在前三卷的准备中都有覆盖。针对主观题,我的提醒是牢记前三卷中部门法的原则!

 

原则在论述中是非常重要的出发点和论据。法律中的合理,指的正是法律原则,而不是随意的用天理人情民意。此外就是要记住过程比结论更重要!对于杀人犯,也许没受过训练的人也能给出死刑结论,但那是民意不是审判,“罪大恶极,民愤极大”这种理由是不能作为论据定罪的,必须要用法律的语言和事实去分析。

 

用上课时老师的说法,卷四论述押题是不现实的,不如用法律思维去押答案。而法律思维的基本特征包括:权利义务的分析,合法性优先,程序的否决及理由的陈述。典型的论述思路如:

 

典型的论述思路.jpg

最后,是要感谢很多备考中帮助过我的人。谢谢齐大状,在MC年会上答疑时很早地给我这个“热爱法律的会计学生”指出了法律思维在备考中的重要性!谢谢法学院的笔芯学霸,带我走出空想走入了考试的大坑,还愿意搭理我陪我用法言法语唠嗑,明年就到你考试啦加油刷个全国最高分哦!谢谢小喜鹊Shirly,

 

考试时作为我的分身代我赶回学校,出成绩时又一大早起来陪我查分报喜(没有你的手机的话查分真的很堵啊),真的是我的幸运女神呢!要感谢的人还有很多,但最最最要感谢的,是我的父母一直以来的开明教育。

 

对于我所讨厌的事,从不勉强我违心;对于我所喜欢的事,即使在他人看来很难也从不怀疑;对于我拼了命也做不好的事,坦然接受甚至帮我回避我的弱点;

 

对于我的天赋所在,愿意支持我全力去追。我是一个喜恶和优劣都很极端不能勉强的人,如果没有这么宽容的父母,如果被逼着走上 “全面发展”的五好全才主流教育模式,我恐怕现在会比“全面平庸”的庸才还要惨吧。

 

虽然也有进入投行的想法,但报考司考的本心,说到底还是当初商科法科二选一没选法律专业的遗憾,想体验下另一个世界线上自己的生活。

 

我曾说,兴趣是通过考试的最佳动力,考试是消灭兴趣的最佳武器。不过考完回头,我发现自己还是很喜欢法律呢~衷心祝愿大家,无论是考试还是工作,都不会让最初那份本心磨灭。2016考试的诸位,PASS!

 

作者简介:中山大学国际金融学院会计学本科四年级,管理学院会计硕士(MPACC)预录取,江湖上小号元芳,爱觅食爱动漫的二点五次元少年。目前已通过ACCA 12门考试(免考5门)和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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